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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如何填写?

发布时间:2019-03-28 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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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该栏次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该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该栏“金额”“税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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