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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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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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近期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多缴部分能退还吗?
哪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适用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这8个重点一定要知道!
2分钟看懂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新特点
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延长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否继续申请缓缴?
关于《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媒体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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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免减缓”为企业添活力
灵活就业社保可缓缴
社保减免期限延长,最受益的是他们
范围有拓展 减负更全面 社保费减免政策如何享受
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减免政策延长至十二月底
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